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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户央企审计结果发布 相关企业的八十七名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本报北京6月1日电 (记者崔鹏)今天,审计署发布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15户中央企业2010年度财务收支等审计结果公告。此次审计涉及能源、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信等领域,重点审计了企业集团总部和部分所属企业,审计资产量占企业资产总额的50%以上。

  审计中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有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核算不够准确,个别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还不完整;有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土地审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有的企业对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管理比较薄弱;有的企业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政策还有欠缺等。

  例如,2006年至2010年,宝钢集团所属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产能各80万吨以及窑径小于2.2米的水泥立窑生产线。截至2010年底,因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宝钢集团所属巴西板坯厂境外投资项目损失3554.81万元。

  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集团所属江汉石油管理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2018.61万元,用于办公经费支出。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集团有31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6.66亿元。

  据了解,各企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审计建议,积极进行整改,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逐项提出整改意见。截至2012年3月底,相关企业制订、完善规章制度233项,对8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局级干部3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有接近97%完成了整改,其他正在积极整改中,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和督促落实。

  审计署今天还发布了中国工商银行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审计发现,一是2家金融企业的一些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和办理票据业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所属9家分支机构违规发放法人贷款94.99亿元,其中2010年发生52.87亿元。主要是通过向非土地储备机构、超期限等方式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向手续不全或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等。

  二是部分所属企业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合并财务报表、虚增经营利润以及存在账外资金、资产等;例如,2008年至2010年,中信集团所属8家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发放商业预付卡以及购买商业保险等涉及金额1.34亿元,使用不规范发票报销或白条抵库等涉及金额0.16亿元。

  三是部分业务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的信贷资金被贷款企业挪用,有的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反映不准确不及时。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司长吕劲松说,2家金融企业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3月底,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集团公司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率分别为93%和91.04%。针对审计发现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2家金融企业从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工作。中信集团公司对下属单位账外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共计190人次作出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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