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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如何让老百姓更满意?
 
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已经进入倒计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4日宣布,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将于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关系全国上下所有百姓的切身利益,如何实施才能让更多老百姓满意?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居民、专家和政府官员。

    第一档电量标准设定怎样让更多百姓满意?

    “从心里来说我不愿涨电价,但比起水、燃气和汽油来,电价的确偏低,调整是应该的。”北京出租车司机尚飞豹道出普通人对推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内心感受。他家三口人,住房面积40平方米,家电齐全,平均每月用电量约170千瓦时。

    对于北京每月230千瓦时或240千瓦时的第一档用电量,尚飞豹说:“我家用电量肯定不会超,但以一般家庭8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恐怕不够。”

    事实上,在5月份以来各地召开的29场听证会上,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成为听证会意见的焦点。

    “居民阶梯电价能否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效果,关键要看地方的阶梯电价方案能否充分考虑民生,做到公平合理。”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应,以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基础,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方甚至达到了90%以上。“必须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实行阶梯电价而增加负担。”

    专家分析,大家反映第一档电量偏低,可能是由于城市和农村居民感受有差异,对于覆盖80%的第一档电量,农村居民感觉是够用了,但部分城市居民感觉仍还不够用。同时,西部与东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较多,西部地区较少。按照80%覆盖率,上海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260千瓦时;而西部地区的宁夏,100千瓦时就可覆盖80%的居民。

    “居民阶梯电价会使整个电价水平上涨,但分片调整和区别调整,让富裕阶层和能源高消耗阶层承担电价的增长,是公平合理的。”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说。居民阶梯电价试行后,应当跟踪执行情况,特别是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今后电量标准应当实行动态调整,而不能一成不变。

    对社会颇为关注的第一档电量标准提高多少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应称,详情将于6月中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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